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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2011-10-29 03:16

  一、公证常见问答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否办理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公证。

  (三)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

  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

  (四)公证书会过期吗?

  婚姻状况等涉及事实可变性较强的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但各国接受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可能不同。

  (五)在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办理为5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使领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都是中文的吗?

  如公证书在中国国内使用,驻外使领馆以中文出具公证书;如公证书在驻在国使用,则可以驻在国接受的文字出具公证书。

  (七)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公证文书可在什么国家使用?

  中国驻外使领馆一般只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业务,办妥的公证文书可径在中国境内或驻在国使用。

  (八)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哪些种类的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办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国籍、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九)委托书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委托书内容一般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以及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或捺指印、委托日期等。为便于使用,建议当事人按中国境内文书使用部门要求的格式和项目填写,如无相关格式,也可自行拟写。

  (十)旅居某国的中国公民陈女士和张先生在中国内地结婚,现想离婚,如何办理委托书等公证?

  如居住国法律允许,陈女士和张先生可在居住国主管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循如下途径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1、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可亲自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2、亲自或委托他人在中国内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若委托他人在国内法院诉讼离婚,当事人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办理用于诉讼离婚的“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和“民事诉状”、“民事答辩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拟就的“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和“民事诉状”等文书;

  (2)申请人完整填写的申请表;

  (3)申请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结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驻外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出具“未婚声明书”签名属实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发往中国境内使用或在居住国使用的“未婚(离婚或丧偶未再婚)声明书”公证。

  (十二)某中国公民持有外国驾照,需要回国内使用,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其外国驾照办理公证?

  目前,持外国驾照人员可凭有效护照、驾照(及翻译件)和我国内体检证明,在内地办理3个月有效的临时驾驶许可;如需办理长期驾照,则需通过有关理论考试。如该驾照办妥外国的公证认证,我驻该国使领馆可为其办理认证。

  (十三)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否为中国公民办理指纹公证?

  可以。中国公民应持有效中国护照和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亲自到驻外使领馆申请。

  (十四)某中国公民的驾照在国内没有公证,目前人在国外,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否为其办理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办理中国公民的国内驾照公证。当事人需委托在国内的亲朋好友在国内办理驾照的公证认证手续。

  (十五)海外中国公民如需向居住国提供其在中国境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其办理公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无法办理。在中国境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当事人亲自或委托他人(亲友或律师)向其在中国境内原户籍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由中国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但日本等某些国家除用于诉讼等特殊情况外,对我国内出具的、拟发往这些国家使用的公证文书单方免除认证手续,在国内公证处办妥公证即可。

  (十六)旅居某国的中国公民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委托国内亲属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的委托书公证,使馆可否将该“委托书公证”转送中国内地公安机关?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负责将当事人申办的公证文书转送中国内地公安机关,应由当事人自行办理文书送交公安机关事宜。

  (十七)拟在中国境内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当事人怎样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一般情况下须由本人持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无须缴纳费用。

  (十八)取得了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就一定能在国内领取养老金吗?

  不一定。申请人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仅用于证明申请人健在的事实,能否领取养老金由国内主管部门审核并解释。申请人可登陆拟领取养老金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拨打12333热线查询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

  (十九)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应当办理何种公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华侨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该证明可由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公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也可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直接出具公证。建议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提前办妥相关证明。未婚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有效。

  (二十)中国公民想在中国国内购买或出售房产,但本人无法回国,如何办理委托书公证?

  委托书公证的意义在于,在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亲自办理有关手续时,可以把相关事务委托给他人,并通过办理公证,对该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受托人办理相关事宜时,向国内有关部门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

  中国公民可以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公证,在驻在国公证机构接受非驻在国国籍公民公证申请的情况下,中国公民也可向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申办委托书公证,并在当地认证机构(一般为外交部门)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二十一)当事人能否在委托书、声明书签名后再送至使领馆办理公证?

  委托人、声明人必须在领事官员的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捺指印,不得提前签好字再到使领馆申办公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十二)未拿到房产证的房产,如何申办售房委托书公证?

  无论在国内公证机构还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公证的事项涉及房产转让的,当事人均须提交房产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办妥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先申办委托他人在国内房管部门办理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二十三)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应当两人共同办理涉该房产委托书公证?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并不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财产所有形式,约定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夫妻婚后房产为共有财产,公证事项涉及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转让、管理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办,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二十四)委托书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文书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本填写?

  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指印,日期等。

  涉及房产的委托应根据房产证上的描述,写明房产所在地及房屋的具体情况。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打印或根据国内用文单位的要求制作。委托书文本内容由当事人负责,但其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信息。

  (二十五)国内要求提供华侨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相关公证?

  华侨身份的认定由国内侨务部门负责。在国内办理华侨身份认定时需提供居留证明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当地出具并经公证、认证的居留证明办理领事认证。

  (二十六)本人已经来到国外,不便回国,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并视需要办理认证手续。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办理。

 

  二、认证常见问答

  (一)国外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领事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目前,除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有“免除认证”的条款外,中国尚未与任何国家签订互免领事认证的双边条约或协定。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民商事文书,一般需办理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二)国外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有关文书应当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公证、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三)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领事认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其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所需材料如下:

  1、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及其办妥驻在国主管机关公证认证手续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不可拆开原装订);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

  4、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5、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持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程序是什么?

  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民商事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有关文书应当先由所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或证明机构办理公证或证明;

  2、申请人向所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认证的机构申办所在国认证;

  3、申请人向所在领区的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领事馆)申办领事认证。

  (五)持外国文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方可办妥。如申请人急用,经中国驻外使领馆同意后可办理急件,申请人须支付急件费。

  (六)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由当地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领事认证?

  无论死者是否为中国公民,如果有关死亡证明需送至中国境内使用,在办妥当地公证认证手续后,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应申请为其办理领事认证。

  (七)中国公民张先生欲为其出生在国外的孩子在中国内地办理户口手续,中国内地公安机关要求其出示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怎么办?

  张先生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在该国办妥孩子的出生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后,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八)旅居某国的中国公民荣先生希望将当地的英文公证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询问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能否为其办理领事认证?

  荣先生可在上述英文公证文书办妥当地认证机构的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中国使领馆将依法决定是否办理。

  (九)旅居某国的中国公民李先生在当地大学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想在中国境内谋职,询问该毕业证书如何申请领事认证?

  中国公民在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应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公证认证手续,再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此外,亦可回国后在国内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十)旅居澳大利亚的中国公民王某和李某在当地主管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后, 因准备在中国内地购买房产,询问其结婚证可否直接在中国内地使用?

  中国公民在澳大利亚依法办理的结婚证,不可直接在中国内地使用。当事人应先在当地办妥结婚证的公证认证手续后,根据其所属领区,向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后,方可在中国内地使用。

  (十一)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商业证明等,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当先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和其驻华使领馆的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也可能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中国外交部及有关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请访问http://cs.mfa.gov.cn/zggmcg/lsrz/

  (十二)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未办理认证带到国外,是否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证明的领事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认证,及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事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

 

  三、婚姻登记常见问答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哪些人的婚姻登记申请?

  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二)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是: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均无配偶;

  3、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均达到法定婚龄;

  5、均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中国法律规定男女结婚的年龄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四)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

  2、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

  3、男女双方符合中国婚姻法的各项条件;

  4、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五)中国公民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现行做法,如果当事人符合相关规定、材料齐全,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其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并当场发证。

  (六)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是否和中国境内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同中国境内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中国公民想在国外与外国人结婚,是否可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领取结婚证?

  中国驻外使领馆只为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如一方为外国公民,当事人可根据当地法律在当地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如结婚证拟在中国境内使用,再办理结婚证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八)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证丢失了,可否在驻外使领馆补领?

  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证如丢失,不可在驻外使领馆补领,应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九)在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证件丢失或损毁了,是否可以在驻外使领馆补领?

  驻外使领馆只受理在本馆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证件的补领申请。

  (十)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婚姻证件,如丢失或损毁,应如何补领?

  1、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补领,所需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及照片;

  (2)当事人亲自提交申请的,应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并签署《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

  (3)如当事人在中国境内委托他人提出补领申请的,应提交经中国境内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和《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受托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在“见证人”一栏签名。

  2、可向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驻外使领馆可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查档证明。

  (十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

  2、婚姻当事人双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该使领馆缔结;

  4、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协议离婚;

  5、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十二)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加入了外国国籍,如欲离婚,应如何办理?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加入了外国国籍,如欲离婚,可直接在居住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或是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中国境内一方当事人原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十三)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是否可以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

  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可以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外,当事人还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中国内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十四)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手续后定居国外,可否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不可以。只有该婚姻关系在本馆缔结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方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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